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6日至4月16日,恩施州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分别对州交通运输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知识产权局)、州林业局、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硒检中心)、州公路管理局、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10家单位开展巡察。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进展情况集中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中共恩施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八届州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恩施州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八届州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八届州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恩施州林业局党组关于八届州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恩施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党组关于八届州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恩施州公路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八届州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八届州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八届州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八届州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