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省、州统一安排部署,自即日起至12月,州纪委监委会同州委农办等6家州直部门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我州专项整治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治理)项目
(一)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1.落实帮扶措施不实,返贫摸排搞形式、走过场,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帮扶不及时不精准,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把关不严,应销不销等问题;
2.项目谋划论证不足,盲目决策,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管护不力,项目分红不发滞发等问题;
3.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不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4.在政务服务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对待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问题。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
聚焦2022年以来各县市和中小学校(含公民办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在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涉及侵害学生利益的相关问题,重点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1.擅自在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外违规推荐、征订或代购教辅材料;
2.违反“一科一辅”政策征订教辅材料;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教辅材料和读本、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作业本等学习资料;
4.学校或教研部门自编自印盈利性教辅材料;
5.其他在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侵害学生利益行为。
(三)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问题;
2.分解收费项目、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费用的检查问题;
3.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问题;
4.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等国家(省)重点监控药品的不合理使用问题;
5.处方(医嘱)中用药适应证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给药途径、单次用量、日剂量、给药频率)以及重复用药等不合理用药问题;
6.其他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问题。
(四)深化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殡仪馆设置明显不合理收费项目;
2.殡仪馆随意拆分项目,变相捆绑或强制提供服务;
3.殡仪馆骨灰盒(坛)等丧葬用品价格虚高,财务管理不规范;
4.殡仪馆工作人员索要、收受逝者家属财物;
5.《湖北省定价目录》实施以来(2021年3月),乡镇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向非本地村(居)民(不含原户籍在该地的)提供安葬服务并收费;
6.乡镇和农村公益性公墓未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财务管理不规范。
(五)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1.违规发包集体资源,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
2.低价发包集体资源、超过承包期限发包集体资源等;
3.低价拍卖集体资源、承包费长期不兑现、不足额入账等;
4.违规确定小型工程项目、违规举债筹集资金等;
5.违规确定小型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人为拆分项目规避招标或暗箱操作等;
6.小型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
7.小型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违规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村级组织违规支付、套取项目资金、资产不入账等。
(注:农村集体资源指发包合同在有效期之内的农村集体资源,包括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及其他集体资源,不含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土地;小型工程项目指2021年7月以来,以村级为实施主体、项目投资400万元以下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土地平整、改水改厕、农田水利设施、文化旅游、体育卫生等工程建设项目,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点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监督举报方式
(一)各责任单位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
(二)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
州纪委监委将同步受理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在上述5个整治(治理)项目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责任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治理)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查处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来信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497号恩施州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45000)
来访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593号州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州纪委监委接访室
举报电话:12388
三、其他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恩施州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0日